11月15日,市稅務部門發布疫情防控期間有關稅費征管事項通告,為支持疫情防控工作,確保納稅人、繳費人平穩有序辦稅繳費,2022年11月份納稅申報期限延長至11月30日?!?/p>
據介紹,我市實行定期定額征收的個體工商戶,因疫情原因導致實際生產經營受影響的,稅務機關以“不見面”的方式,按簡易程序辦理申報稅額的調整。因疫情影響逾期申報或逾期報送相關資料的納稅人,免予行政處罰,相關記錄不納入納稅信用評價。
同時,因疫情影響至11月30日仍無法辦理納稅申報或延期申報的納稅人,可向稅務機關書面說明正當理由,按規定補辦納稅申報。延期申報屬期內對應的增值稅扣稅憑證,可通過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辦理延期抵扣勾選。
市稅務相關負責人表示,需要辦理延期繳納稅款的納稅人,可通過江蘇省電子稅務局在線辦理。按規定需提交的所有銀行存款賬戶對賬單復印件,只需提供銀行賬戶網銀電子截屏、照片或電子賬單。采取郵寄方式報送材料,因特殊情況暫無法加蓋公章的,可先履行簽字確認手續,待特殊情況消除后,再行補正。納稅人需更正當期或往期申報的,也可通過江蘇省電子稅務局在線辦理。